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红领甬社+N”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及第三轮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阅读:
各区(县、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各下属社会组织党组织:
        “红领甬社+N”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活动自2022年4月启动以来,逐步形成了一批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党建品牌。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党建“软实力”转化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现就做好本年度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创建任务
“红领甬社+N”社会组织党建品牌第三轮申报推荐于本月起正式启动,请各地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持续动员、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各下属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一支部一品牌”要求,积极争创优质党建品牌。到2024年底,全市累计创建“红领甬社+N”社会组织党建品牌30个以上,具体创建任务指标详见附件1。
         二、创建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党建品牌创建的重要意义
        党建品牌是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党建工作成效的综合反映,是探索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践的总结提炼,是彰显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名片。对内是党建思路和发展理念的结合,对外是特色名片和形象代表,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和较高的党员群众认同感,集中体现了党建工作凝聚力和影响力。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组织引导广大社会组织把党建品牌创建好、提升好、宣传好。
        (二)深入把握品牌创建的“五有”标准
        1.有形象标识。品牌名称能充分体现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本质特点和核心要求,准确清晰、生动形象、简洁明了。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结合品牌名称、自身特性和特色专长等设计品牌标志,独创寓意深刻、易于识别、释义到位、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艺术性的LOGO。   
        2.有个性内涵。品牌内涵要体现各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价值理念,符合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突出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理念,内涵深刻,内容新颖。
        3.有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要有明确的定位、目标、长期建设规划和具体推进措施等,组织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到位,全体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品牌建设,氛围浓厚。
        4.有特色载体。品牌建设要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本领域特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活动载体丰富,具有鲜明的社会组织特色,能够反映党组织引领、党员踊跃参与,群众积极支持的良好效果。
        5.有显性成效。品牌建设要结合近年来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初步成果,在充分的实践基础上进行总结提炼,既可以是某一方面党建特色项目,也可以综合反映本支部党建全面工作,有较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积极开展品牌创建总结提升及成果推广
        根据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关于2023年度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党群服务中心和清廉专区建设评估结果的通报》情况,对本地区前两年已经申报推荐的党建品牌要进一步总结提炼现阶段创建成效,分析存在的不足,找准提升的方向。要加强品牌的宣传与推广,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品牌的传播度和影响力。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计划于今年“七一”期间,举办第一届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展演评选活动,拟入围参加展演的党建品牌详见附件2,届时将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请各地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各下属社会组织党组织于4月30日前《“红领甬社 +N”社会组织党建品牌第三轮创建申报表》(附件3)报送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拟参加展演评选的社会组织党建品牌“讲演稿+PPT”初稿(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请于5月30日之前报送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具体活动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89189337。


        附件:1.“红领甬社+N”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任务表.doc

                  2.拟入围参加展演评选的社会组织党建品牌.doc

                  3.“红领甬社 +N”社会组织党建品牌申报表.doc

   

中共宁波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