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标准
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社会组织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标准(试行)
总分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扣分说明 | |
100 分 |
数量和 结构 10分 |
1.和10家3A级及以下的市级社会组织结成辅导关系。 | 5 | 辅导数量不达标的酌情扣1-2分。 |
2.辅导对象范围不得重复和交叉。 | 5 | 出现重复和交叉的酌情扣1-2分。 | ||
组织 领导 10分 |
1.明确1名秘书长(理事长)以上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落实专人负责具体辅导工作。 | 5 | 无明确负责人,无专人落实具体工作的酌情扣1-2分。 | |
2.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辅导具体工作方案。 | 5 | 无辅导具体工作方案的扣5分。 | ||
问题 发现 机制 10分 |
1.为每家辅导组织出具“体检报告”,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 5 | “体检报告”缺乏针对性的,酌情扣1-3分。 | |
2.根据“体检报告”,为每家辅导组织提出针对性“改进咨询建议”并指导、督促实施。 | 5 | “改进咨询建议”缺乏操作性或指导督促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1-3分。 | ||
辅导 提升 措施 50分 |
1.至少组织开展2次集中培训辅导,每次时间不少于1天,内容应包括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提升、规范运行、作用发挥以及评估准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等内容。 | 15 | 集中培训辅导每少1次扣7分,每次培训辅导时间不足1天的扣5分。 | |
2.至少组织开展2次集中考察交流,组织辅导社会组织实地参观考察其他先进社会组织。 | 10 | 集中考察交流每少1次扣5分。 | ||
3.分批安排每个被辅导社会组织至少1名工作人员驻点见习,驻点跟班见习时间不少于10天,近距离学习5A级社会组织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经验。 | 15 | 驻点跟班见习时间不足10天的,酌情扣1-5分。没有做到被辅导社会组织驻点跟班见习“全覆盖”的,酌情扣1-5分。 | ||
4.组织1次辅导小组恳谈活动,每家被辅导社会组织都需汇报交流帮助能力提升工作收获体会,汇报交流重点是本组织辅导学习中解决的问题、自身的能力提升和发展、未来的展望等。 | 10 | 没有组织恳谈活动,或辅导社会组织汇报交流不认真的,酌情扣1-3分。 | ||
辅导 成效 15分 |
1.社会组织的现代社会组织意识、办会能力、项目策划申报能力等显著提升,每家被辅导组织形成1份对辅导案例总结。 | 10 | 辅导案例总结每少1份扣1分。案例总结抄袭雷同的,酌情扣1-3分。 | |
2.被辅导社会组织对相对应的5A级社会组织,辅导工作满意率达到80%以上。申报并获准立项社会组织的行业管理部门对辅导工作满意度较高。 | 5 | 被辅导社会组织满意率低于80%的,酌情扣1-2分。行业管理部门满意程度低的,酌情扣1-2分。 | ||
档案 台帐 5分 |
辅导档案台帐记录详实,收集及时,保管妥当,各类文件材料齐全、分类归档清楚。 | 5 | 工作痕迹不明显,台账资料混乱的酌情扣1-2分。 |
注:评估验收总得分达到90分(含)以上且通过第三方财务审计的为评估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