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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公告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30 阅读:
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提高我区社区社会组织的自身治理能力和服务社区能力,现向全市各社会组织发布购买帮扶社区社会组织项目的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前来报名参加。

一、申报主体

在宁波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二、项目周期
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项目内容

为高新区有需要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帮扶服务(高新区共3个街道、12个社区,本年度要求平均每个社区拥有按照《宁波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0个)。具体包括:

(一)帮助社区社会组织根据《宁波市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甬民发〔2022〕82号)完成备案;

(二)帮助备案后的社区社会组织制订2023年工作计划;

(三)帮助备案后的社区社会组织具体设计一个公益项目(具体指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退役军人服务等方面提供公益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完善社区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倡导生态环保的公益服务项目);

(四)传授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社会组织须拥有相关经验;

(二)参照《宁波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标准,做出项目预算(总预算金额不超过12万);

(三)有意向申报的社会组织于9月9日下班前将《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须盖章)报至宁波高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地址:高新区聚贤街道晶辉路89号),有关电子表格请发至157454346@qq.com

五、项目评审

(一)初审和初筛:9月16日前。资格审查,上年度年审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进入项目书初筛阶段;初筛通过的社会组织进入复审阶段;

(二)复审:9月23日前。路演方式,择优选择,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末期评估:11月30日前。PPT汇报方式,对项目成效进行综合评审。

六、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所有。

申报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87568192(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17:00)。
 

附件:1.2022年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

2.《2022年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填写指南
 

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