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的通知 |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3 阅读:次 |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的通知》(民办函〔2020〕80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的通知》(〔2020〕办便44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进行全口径调查统计,摸清底数,明晰结构分布,为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深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依据。 二、统计口径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指具备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人员。其中: “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不重复统计:(1)取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包括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2)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3)取得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共同认可的社会工作员职业资格证书;(4)2015年以来接受过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培训。
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统计方式
请各社会组织中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务必于2020年7月27日前到浙江省社会工作者登记服务系统(https://sg.mzt.zj.gov.cn/#/)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参加过社会工作者注册登记的,仍需进入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人如有“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可直接用该账号和密码进行“个人用户登录”;填报人如无“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应选择“个人用户注册”,填报人根据提示完成用户创建,再到“浙江省社会工作者登记服务系统”点击“个人用户登录”进行登录。登录后,填报人可点击首页中的“个人信息完善程度”的“信息完善”或点击一级菜单“个人中心”下的“个人信息”进行信息填报。 四、有关要求 为确保统计效果,请各社会组织在通知、督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后,同时将附件《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表》的电子版于7月28日17:00前报送市社会工作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郑梦妮,联系方式:87236000,邮箱:nbswa2017@163.com,地址:海曙区周江岸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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