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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宁波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宁波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甬民党〔2020〕11号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1 阅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党委(党组):

《2020年宁波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宁波市民政局党组
                                                                                      2020年4月16日

 

2020年宁波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

2020年宁波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两新工委和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部署,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

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持续推动社会组织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载入章程,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社会组织的各项工作中去,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登记与党组织组建同步审批、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与党组织建设同步年检、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与党组织活动开展同步评估“三个同步”,牢牢把握社会组织的正确政治方向。

2.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扎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精心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章》《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党性体验、民主评议等基本制度,灵活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微党课等不同形式,及时跟进并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3.严格落实社会组织政治行为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政治行为规范的通知》(民发〔2019〕129号)要求,认真规范社会组织政治行为,严格执行“六必须”“十严禁”,做好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有效防范社会组织政治风险。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廉洁风险防控。

二、着力加强组织建设

1.加强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建设。修订完善《宁波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制度》,推动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切实履行“兜底”管理职能,稳妥发展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直属党组织,完善并实时动态更新兜底管理党建工作对象基础数据。依托宁波社会组织创新园,建设市社会组织党建指导中心,打造集“党建政策指导、红色资源对接、党员学习教育、成果展示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社会组织党建综合性阵地。

2.推进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出台《宁波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三级标准化建设规范》,实施市、区县(市)、镇乡(街道)三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工程。年底前,实现市、区县(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100%达标。按照“新建一批、巩固提升一批,退出一批”的思路,扎实开展省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活动。年底前,全市新增3至4家省级示范点,全市省级示范点达到12家以上。注重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作用发挥,推动实现阵地建设更加规范合理、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日常管理更加高效有序、服务提供更加精细多样。

3.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行业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甬党建〔2019〕1号)精神,配合市委组织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数量较多、体量较大的市直单位成立行业党组织,负责抓好包括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省综合党委工作部署,在第二、三季度组织开展“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和回头看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组建党组织。推动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争创“双强六好”党组织活动。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选派工作,积极稳妥拓展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选派范围和领域。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1.落实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审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对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的审核审批工作。根据省综合党委安排,商请市委两新工委适时研究出台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具体办法。

2.加强负责人选任工作。推行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与社会组织决策管理层之间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推动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可邀请非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成党员。

3.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研讨、对口见学等方式,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三支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举办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班,组织80名左右社会组织党员参加培训,重点提升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会员和服务对象、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探索推行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年底前基本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都有1名初级以上资格的党务工作者。

四、着力推动作用发挥

1.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通过“联企送服务”“党建+服务”“行业+党建”等形式,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公益慈善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要在募集款物、整合资源、志愿服务和参与防控等方面担当重任。行业协会商会和专业性社团要发挥专长、优势,帮助解决物资保障、物流运输、生产材料供给等问题,为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细化服务,推动“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2.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市域治理。以党建为引领,运用“党建+公益”“党建+治理”的模式,聚焦社会责任,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宣传激励等举措,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我市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行动,助力对口帮扶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社会组织发力精准、服务贴心的特点,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救灾济困、扶老助残、环境整治、特殊群体关爱等社会服务,为我市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3.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组织开展“党员公益日”主题系列活动,运用社会组织专业知识和组织优势,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中发挥作用、体现价值,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特色品牌。总结推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影响力。

各区县(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要在区县(市)两新工委的领导下,加强与行业党委、属地党委等社会组织党建领导机关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持续推动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的协调融合,进一步完善党委工作职责、日常运行管理、党建考核评价等基础性工作制度,努力构建权责明晰、运转高效、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

附件: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