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宁波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9-02 阅读:次 |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民政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民发〔2018〕73号)、《关于做好2019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19〕27号)等的要求,现就2019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主体和抽查对象 抽查主体为宁波市民政局。抽查对象为依法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重点关注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抽查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本次抽查时间安排在9月、10月。 三、抽查方式 通过全省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抽取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组织。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抽查工作。今年,在书面检查环节,我局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业评估审计。列入本次抽查名单的社会组织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四、抽查内容 具体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等情况。重点关注党的建设工作和涉企收费等内容。 五、抽查结果 市民政局将抽查结果告知被检查社会组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宁波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