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为甬社】宁波市“三会”:锚定责任边界 畅通政企协同 ——《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规定》专项宣讲会成功举办 |
发布时间:2025-11-11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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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讲:明确责任边界,解读核心亮点 宣讲会上,各部门(处室)领导围绕“规定”的立法背景、实施路径、监督保障等核心内容展开详细解读,清晰划分政企责任,全方位回应企业关切。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法处杨杰副处长首先明确,“规定”的出台源于国家政策要求、企业现实需求和宁波改革经验积累,核心是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扰企问题。他指出,行政机关需严格按规定履行检查职责,企业可通过“事先查计划、事中扫码评、事后预约服务、例外情况拒绝检查” 四项举措维护权益,登录相关部门官网即可查询年度检查安排,检查现场可扫码评价投诉,对无执法证件、未纳入计划的违规检查可当场拒绝。同时,企业可通过执法监督观察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两大渠道反馈问题,相关部门需及时回应处置。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处陈丽明处长聚焦政策落地,详解指导办后续“六个抓”重点工作。一是抓实宣传贯彻,面向执法机关开展培训、为企业提供靶向宣讲;二是抓牢检查计划制定,明确年计划、月安排、专项检查的制定与公开流程,严控计划外检查;三是抓细“综合查一次”统筹责任,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检查“应联尽联”,2027年重要领域实施率将达 80% 以上;四是抓强数字赋能,推广行政检查数字化模块,实现全程留痕与动态预警;五是抓新指导服务,升级政企双向预约机制;六是抓全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文件,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创新模式。她透露,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行政检查同比减少55.36%,跨部门检查占比显著提升。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处金慎处长介绍了执法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与实践成效。他表示,司法行政部门通过专项行动整治 “乱检查、乱查封、乱收费、乱罚款”等不规范行为,已研判上万条线索、查实百余件问题,相关工作获上级部门肯定。针对第三方辅助服务乱象,我市已出台专门管理意见,明确第三方不得单独上门检查,企业可拒绝违规服务。下一步,司法行政部门将强化监督责任,增设 29 家执法监督观察站、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深化制度建设与专项监督,织密企业权益保障网。 互动答疑:厘清责任疑问,破解企业困惑 宣讲后的互动环节,企业代表围绕政策落地细节踊跃提问,相关领导逐一细致解答。针对网信办检查是否纳入监管、意见如何反馈、检查计划查询时间与内容、第三方检查合法性及轻微违规免罚机制等涉及政企责任边界的问题,司法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均明确回应,厘清行政机关执法责任与企业权利义务,让企业对政策执行有清晰预期。 领导总结:压实各方责任,共推政策落地 市司法局副局长施昌虬在宣讲会总结中强调,“规定”是政企双向合作的成果,也是全省首个涉企行政检查专门立法,各方需压实责任、协同发力。他表示,司法行政部门将切实扛起三大责任:一是畅通沟通渠道,发挥观察站与监督码的平台作用,及时收集企业诉求;二是强化联动协作,建立定期交流机制,用案例化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效果;三是拓展服务范围责任,整合律师协会等资源,为企业提供立法服务、合规风控等全方位支持。他鼓励企业依法履行自身义务、行使合法权利,对违规执法行为主动说“不”,共同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市“三会”李谦会长作总结发言:对市司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送策上门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规定”的出台是宁波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创举,走在浙江乃至全国前列,彰显了宁波司法与执法系统的创新精神和责任担当。结合自身多岗位工作经历,李谦会长表示,近年来宁波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离不开各职能部门的务实努力,而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明确政企责任边界,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针对政策落地,李谦会长提出四点希望:一是企业家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新规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政策在企业和行业内落地生根;二是企业要规范自身经营,明确经营边界,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严守规定,主动配合合法检查;三是协会要搭建好政企沟通桥梁,通过观察站、观察点等渠道及时传递企业诉求、反馈执法问题,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四是企业要主动预约合规体检,让相关部门上门“号脉就诊”,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最后,他通过与会领导向相关部门负责人转达感谢,祝愿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