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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健康养老服务协会规范自律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8-25 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民政局等相关要求,激发协会主体活力、规范自身收费、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促进宁波市健康养老服务协会工作有序发展,现向会员单位、社会公众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经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 号);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21〕86 号)等相关文件的重要意义,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规范好自身,扎实推进落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二、做实自查自纠,严格管理收费。严格根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自身涉企收费情况进行深度自查,确保收费合法合规。按照相关要求及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协会各项财务制度和收费制度,杜绝一切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不规范收费行为,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协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章程要求及会费收取办法相关规定,按以支定收、成本合理负担、收费与服务相适应的原则科学设定会费档次和标准,按年度向会员单位收取会费。协会制定、修改会费标准必须经过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并按规定向会员报告会费使用情况。

    三、加强内部治理,坚持节俭办会宗旨。协会将坚持非营利组织性质,持续提升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内部治理结构。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严格财务管理,力所能及地压缩办会成本,以实际行动践行节俭办会的宗旨。

    四、办会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增加办会透明度。严格遵守涉企收费各项规定,规范会费管理行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主动向会员和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面上发挥协会的作用,更好的为政府、为行业和会员单位服务。

    本承诺书接受全体会员及社会公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4-87568950

     

    宁波市健康养老服务协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