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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银行业协会收费自律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8-20 阅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民政局、银保监局及中国银行业协会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宁波市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能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向会员单位、社会公众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规定,不违规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过高收费,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合法合规收费

    协会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规范收费专项行动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办笺〔2021〕17号)等要求,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确保没有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等问题。今后将定期自觉开展自查自纠。

    三、严格收费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协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章程要求及会费收取办法相关规定,按以支定收、成本合理负担、收费与服务相适应的原则科学设定会费档次和标准,按年度向会员单位收取会费并适当减免会费。除会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会员单位收取其他费用。举办的各项培训、会议等活动,不向会员单位另行收费。

    协会制定、修改会费标准必须经过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定期向会员报告会费使用情况。此外,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集中公示并定期更新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内部治理,坚持节俭办会宗旨

    协会将坚持非营利组织性质,持续提升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严格财务管理,力所能及地压缩办会成本,以实际行动践行节俭办会的宗旨。

    协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认真落实减负降费部署安排,充分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努力减轻会员负担,为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4-87206862。

     

    宁波市银行业协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