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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各业务主管单位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后,需组织开展的具体脱钩事项包括哪些?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7 阅读:
  答:1.机构分离事项。(1)涉及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的,以及分离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核。(2)涉及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代管事业单位分离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出文。
  2.职能分离事项。涉及行政职能分离和转移职能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出文。
  3.资产财务分离事项。(1)所有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均涉及资产清查,由业务主管单位组织清查出文,报市财政局审核。(2)涉及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及过渡期使用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
  4.人员管理分离事项。涉及行业协会商会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出文,需报有关部门批复的,由有关部门批复。
  5.党建、刊物等分离事项。(1)所有行业协会商会都要制定党建分离方案,由业务主管单位分别报各行业党委和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审核。(2)涉及期刊主管主办单位变更的,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