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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宁波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3 阅读: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民政局同意,宁波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市民政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受市民政局和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委托,承担社会组织年检等服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拟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拟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它资格条件
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法律
服务
专技 1 负责市级社会组织法律咨询与服务,市级社会组织涉法涉诉日常工作 法学一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宁波市 年龄35周岁以下;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辅助社会组织执法,适合男性。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97269时—201973016

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民政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7319时—20198216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859时—20198616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86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9879时—20198916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8299时—2019831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019831日上午0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到市民政局网站上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职称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而出现入围面试名额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市民政局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民政局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与市民政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4250,褚老师;

监督电话:0574-89189352
 

宁波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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